为深入贯彻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切实加强建筑垃圾全流程监管,巩固建筑垃圾专项治理行动成效,严厉打击建筑垃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珠晖区城管执法局持续强化执法力度,依法整治行业乱象。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违法案例予以公开通报,警示相关企业及个人严守法律底线,共同维护城市市容环境秩序。
案例一:拖拉机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被查处
5月12日上午,珠晖区城管执法局建筑垃圾管理中队执法人员在二环东路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朱某某驾驶一辆拖拉机,正在合江套隧道往东300米的空地上,偷偷倾倒建筑垃圾。现场可见,车厢内混杂着砖块、混凝土碎块等废弃物,周边地面已堆积大量杂物,严重影响市容环境。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并依法对当事人朱某某进行调查取证。

经查,当事人朱某某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擅自运输倾倒行为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条款,依据该规定第二十六条,执法部门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清理现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渣土车违规倾倒,再次敲响警钟
5月15日,执法人员在衡州大道工学院附近巡查时,发现彭某某驾驶一辆渣土运输车,正在工学院对面空地上倾倒建筑垃圾。该车未办理合法处置手续,现场堆积的渣土已对周边道路及绿化造成污染。

经核查,当事人彭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执法部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清理现场,并罚款200元整。此次案例反映出部分运输企业及个人心存侥幸,对建筑垃圾规范处置要求仍未重视。
案例三:滨江新区再查违规倾倒行为
5月20日,执法人员在滨江新区东山路巡查时,又发现廖某某驾驶一辆渣土运输车,在东山路往新城路200米处违规倾倒建筑垃圾。

经查,当事人廖某某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资质,且未按指定地点处置废弃物,其行为已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相关规定。执法部门现场取证后,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廖某某立即清理倾倒物,并罚款200元整。该案例表明,珠晖区城管执法部门对辖区各区域实行“全覆盖、零容忍”监管,坚决杜绝偷倒、乱倒等违法行为。

温馨提醒:建筑垃圾随意倾倒不仅破坏城市环境,还可能引发安全隐患及环境污染问题。珠晖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强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机制,依托数字化监管平台,重点打击无证运输、未按规定路线行驶、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同时,呼吁建设单位、运输企业及个人严格遵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依法办理运输处置手续,自觉维护城市环境秩序,共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管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