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 告
于都携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李美英:
2023年5月6日,肖碧兰以其于2022年10月24日在于都携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包的耒阳市导子镇紫江三村新能源光伏安装项目进行安装工作时被钢丝绳撞伤右眼为由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3年11月1日受理该案后,将受理决定书和协助调查通知书通过邮寄向你送达,通知你于签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举证材料,至今我局尚未收到相关材料。经过调查核实,我局认为肖碧兰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依法作出(2023)衡工伤认字20230573号《认定工伤决定书》,因无法送达至你处,现向你公告,公告期三十日,期满视为送达。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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